道德经义说(13/17)
十有三是也;有求灭以恶生者,死之徒十有三是也;有生无异于死者,动之死地,亦十有三是也。惟其不悟真灭、真生,是以不脱轮回,故曰:“生之徒,十有三。死之徒,十有三。动之死地,亦十有三。”夫何故?以其生生之厚。盖闻善摄生者,陆行不遇兕虎,入军不被甲兵。
惟善摄生者,则能无我;无我,则不害于物,而物亦不能害之矣。庄子曰:“人能虚己以游世,其孰能害之?”
兕无所投其角,虎无所措其爪,兵无所容其刃。夫何故?以其无死地。
第五十一章
道生之,德畜之,物形之,势成之。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。道之尊,德之贵,夫莫之爵而常自然。故道生之畜之,长之育之,成之熟之,养之覆之。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。是谓玄德。
此三者,皆出于无我,故谓之玄德。
第五十二章
天下有始,以为天下母。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;既知其子,复守其母,殁身不殆。
一阴一阳之谓道,而阴阳之中有冲气;冲气生于道,道者,天也。万物之所自生,故为天下母。夫物芸芸,各归其根,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,则得以返其本也,故曰复守其母也。
塞其兑,闭其门,终身不勤。开其兑,济其事,终身不救。
没者存之对,终者始之对。以事对门者,闭其门则事之不入可知矣。济其事,则门之不闭可知矣。
见小曰明,守柔曰强。用其光,复归其明,无遗身殃。是谓袭常。
“见小曰明”者,微而见之,则可谓之明;见于大,则不足以谓之明,故曰“见小曰明”。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也,故曰“守柔曰强”。“用光复归其明”者,盖光者明之用,明者光之体。言强,则知柔之为体;言明,则知光之为用。唯其能用其光,复归其根,则终身不至于有咎,而能密合常久之道。故曰:“无遗身殃,是谓袭常。”
第五十三章
使我介然有知,行于大道,唯施是畏。大道甚夷,民甚好径。朝甚除,田甚芜,仓甚虚。
朝甚除,治也,其田反至于芜,其仓反至于虚。仓,本也,今乃芜虚,此逐末也,犹人趋邪径,而弃大道也。
服文采,带利剑,厌饮食,资财有余。是谓盗夸,非道也哉。
第五十四章
善建者不拔,善抱者不脱,子孙以祭祀不辍。
善建者,德建也,能德建则不拔矣。善抱者,抱一也,抱一而不离,则不脱矣。能建德、抱一,则德之盛。故盛德百世祭祀。祭祀者,见于愈远而不忘。故曰“子孙祭祀不辍”。
修之身,其德乃真。修之家,其德乃余。修之乡,其德乃长。修之国,其德乃丰。修之天下,其德乃普。故以身观身,以家观家,以乡观乡,以国观国,以天下观天下。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?以此。
身有身之道,故以身观身;家有家之道,故以家观家;以至于乡国天下。“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?以此”者,盖以此道观之也。言以此者,此则同于道,彼则异于道。同则取之,异则去之。
第五十五章
含德之厚,比于赤子。
赤子者,天守全而阳不散,故“含德之厚比于赤子”。
毒虫不螫,猛兽不据,攫鸟不搏。
赤子之心,非有害物也。无害物,则物亦莫能害。
骨弱筋柔而握固,未知牝牡之合而作,精之至。终日号而嗌不嗄,和之至。
终日号而声不嗄,乃和之至,盖和者主于气也。
知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