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书(8/18)
钦哉!往敷乃训,慎乃服命,率由典常,以蕃王室。弘乃烈祖,律乃有民,永绥厥位,毗予一人。世世享德,万邦作式,俾我有周无斁。呜呼!往哉惟休,无替朕命。”
唐叔得禾,异亩同颖,献诸天子,王命唐叔归周公于东,作《归禾》。
周公既得命禾,旅天子之命,作《嘉禾》。
成王既伐管叔、蔡叔,以殷余民封康叔,作《康诰》《酒诰》《梓材》。
惟三月哉生魄,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,四方民大和会。侯、甸、男邦,采、卫,百工、播民,和见士于周。周公咸勤,乃洪大诰治。
三监既诛,然后封康叔,康叔既封,然后宅洛邑,事之叙也。此书乃先言作洛,继言告康叔,盖封康叔在卜洛之前,而告康叔乃在作洛之际。当其营洛则四方之民、五服之侯咸在,王者当孚大命于诸侯,必于臣民所会之时,则所及者广,所儆者众,此康叔之诰所以在营洛之际也。
王若曰:“孟侯,朕其弟,小子封。惟乃丕显考文王,克明德慎罚,不敢侮鳏寡,庸庸、祗祗、威威,显民,用肇造我区夏,越我一、二邦以修。我西土惟时怙冒,闻于上帝,帝休。
怙之如父,冒之如天,惟怙冒是文王。
天乃大命文王,殪戎殷,诞受厥命,越厥邦民,惟时叙。乃寡兄勖,肆汝小子封,在兹东土。”
王曰:“呜呼!封,汝念哉!今民将在祗遹乃文考,绍闻衣德言。往敷求于殷先哲王,用保民。汝丕远惟商耇成人,宅心知训。别求闻由古先哲王,用康保民。弘于天,若德,裕乃身不废在王命!”
“往敷求”“远惟”“别求”“保”“康保”,皆各有其义。绍所闻于文王而被服其德言,然未可足也,又当往敷求殷先哲王,用其道以保民。犹未足也,又当大远求商老成人,宅心而知其训。犹不可以为足,又当别求闻由古先哲王,用其道以康保乎民。
王曰:“呜呼!小子封,恫瘝乃身,敬哉!天畏棐忱,民情大可见,小人难保。往尽乃心,无康好逸豫,乃其民。我闻曰:‘怨不在大,亦不在小。惠不惠,懋不懋。’已!汝惟小子,乃服惟弘王,应保殷民,亦惟助王宅天命,作新民。”
王曰:“呜呼!封,敬明乃罚。
敬明乃罚者,教康叔以作新民之道也。民习旧俗,小大好草窃奸宄,卿士师师非度,而一日欲作而新之,其变诈强梗,将无所不为,非有以惩之则不知所畏,故当“敬明乃罚”也。
人有小罪,非眚,乃惟终自作不典,式尔,有厥罪小,乃不可不杀。乃有大罪,非终,乃惟眚灾,适尔,既道极厥辜,时乃不可杀。”
“典”“式”皆训法,人若有小罪而非过误,乃终如此,而自作不合典法之事尔,是故为也。故为者,虽小罪亦当杀之。适尔,谓偶然。人若有大罪,非终于为之,乃是过误以为灾,而偶然耳。过误者虽大罪,亦当赦之也。人有小罪,非过眚也;惟终成其恶,非诖误也。乃惟自作不善,原其情乃惟不以尔为典式,是人当杀之无赦。乃有大罪,非能终成其恶也,乃惟过眚,原其情乃惟适尔,非敢不以尔为典式也。是人当赦之,不可杀。
王曰:“呜呼!封,有叙,时乃大明服,惟民其敕懋和。若有疾,惟民其毕弃咎。
刑罚之有叙者,政而已,未及夫德也。故民之和,强勉而已,非其德也。惟导之以德,然后民应之以德也。“若有疾”“若保赤子”,道之以德也。“毕弃咎”,“其康”,应之以德也。
若保赤子,惟民其康。非汝封刑人杀人,无或刑人杀人。非汝封又曰劓刵人,无或劓刵人。”
刑人、杀人,非汝所刑、杀,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