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书(3/5)
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,伊尹祠于先王。奉嗣王祗见厥祖,侯、甸群后咸在,百官緫己以听冢宰。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,以训于王。
曰:“呜呼!古有夏先后,方懋厥德,罔有天灾。山川鬼神,亦莫不宁,暨鸟兽鱼鳖咸若。于其子孙弗率,皇天降灾,假手于我有命,造攻自鸣条,朕哉自亳。
君懋德则施及鸟兽,不懋德则其身不能保。鸣条,夏所宅也。亳,商所宅也。桀有可伐之罪,然后汤与伊尹谋于亳而往伐之;所以起兵戎者夏也,故曰“造攻自鸣条”。既有可诛之罪,汤遂自亳而往攻之,故曰“朕哉自亳”。《周书》曰:“我不尔动,自乃邑。”亦与此同义。
惟我商王,布昭圣武,代虐以宽,兆民允怀。今王嗣厥德,罔不在初,立爱惟亲,立敬惟长,始于家邦,终于四海。呜呼!先王肇修人纪,从谏弗咈,先民时若。居上克明,为下克忠,与人不求备,检身若不及,以至于有万邦,兹惟艰哉!”
汤逃尹于桀,克忠可见。
“敷求哲人,俾辅于尔后嗣,制官刑,儆于有位。
汤岂真以刑加之哉?儆戒之而已。
曰:‘敢有恒舞于宫,酣歌于室,时谓巫风。敢有殉于货色,恒于游畋,时谓淫风。敢有侮圣言,逆忠直,远耆德,比顽童,时谓乱风。惟兹三风十愆,卿士有一于身,家必丧;邦君有一于身,国必亡。臣下不匡,其刑墨,具训于蒙士。’”
有位之人以行义率风俗,以职业成政事,三风十愆,败风俗,隳政事,故汤制官刑以此为急。蒙士,童蒙之士也;为童蒙则如此训之矣。至于出为臣属,而不能正其君上,则刑墨矣。
“呜呼!嗣王祗厥身,念哉!圣谟洋洋,嘉言孔彰。惟上帝不常,作善,降之百祥;作不善,降之百殃。尔惟德罔小,万邦惟庆;尔惟不德罔大,坠厥宗。”
太甲既立,不明,伊尹放诸桐,三年,复归于亳,思庸,伊尹作《太甲》三篇。
惟嗣王不惠于阿衡,
阿,大陵之有曲者,保其君如阿,平其国如衡。
伊尹作书曰:“先王顾諟天之明命,以承上下神祗。
諟,以言其不违。
社稷宗庙,罔不祗肃。天监厥德,用集大命,抚绥万方。惟尹躬克左右厥辟宅师,肆嗣王丕承基绪。
非汤非尹,嗣王无可承之基绪,然则太甲不当不惠于阿衡,以覆汤之典刑。
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,自周有终,相亦惟终。
有终,善终也。相,辅相之臣也。
其后嗣王罔克有终,相亦罔终。
罔终,不克善终也。
嗣王戒哉!祗尔厥辟,辟不辟,忝厥祖。”
王惟庸罔念闻。伊尹乃言曰:“先王昧爽丕显,坐以待旦。旁求俊彦,启迪后人,无越厥命以自覆。慎乃俭德,惟怀永图。若虞机张,往省括于度,则释。钦厥止,率乃祖攸行,惟朕以怿,万世有辞。”
上弦曰张。语静之道,则曰“慎乃俭德,钦厥止”;语动之道,则曰“若虞机张,率乃祖攸行”。
王未克变。伊尹曰:“兹乃不义,习与性成。予弗狎于弗顺,营于桐宫,密迩先王其训,无俾世迷。王徂桐宫居忧,克终允德。”
惟三祀十有二月朔,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,
商冕之制无所经见。
作书曰:“民非后,罔克胥匡以生;后非民,罔以辟四方。皇天眷佑有商,俾嗣王克终厥德,实万世无疆之休。”
王拜手稽首,曰:“予小子不明于德,自厎不类。欲败度,纵败礼,以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