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书(12/18)
厥元子,兹大国殷之命。皇天上帝其命无妄矣,元子大国其受命正大矣,惟弗敬德,虽元子大国不能无所受。
惟王受命,无疆惟休,亦无疆惟恤。呜呼!曷其奈何弗敬?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,兹殷多先哲王在天,越厥后王后民,兹服厥命。厥终,智藏瘝在。夫知保抱携持厥妇子,以哀吁天,徂厥亡,出执。呜呼!天亦哀于四方民,其眷命用懋。王其疾敬德,相古先民有夏,天迪从子保,面稽天若,今时既坠厥命。今相有殷,天迪格保,面稽天若,今时既坠厥命。
夏言“迪从子保”,殷言“格保”,互相备也。迪者,谓天先而道之。从者,谓先天而天从之。
今冲子嗣,则无遗寿耇,曰其稽我古人之德,矧曰其有能稽谋自天?”
勿弃老成,又考古人之德,则善矣。况曰能考谋自天,则又善也。
“呜呼!有王虽小,元子哉!其丕能諴于小民,今休。王不敢后,用顾畏于民碞。
碞,僭也。顾畏于民碞者,言民有僭而不信者,不可不省顾而畏慎之也。
王来绍上帝,自服于土中。
帝,天德,而绍之者王。王,人道也。皇,天道也。惟道为能建中,惟建中为能配天道,中天而宅之。建中以配天道,非特绍上帝而已。来绍上帝者,王之事也。配皇天者,皇之事也。
旦曰:‘其作大邑,其自时配皇天,毖祀于上下,其自时中。王厥有成命,治民今休。’王先服殷御事,比介于我有周御事,节性,惟日其迈。王敬作所,不可不敬德。”
当明政刑以节之。殷人习纣之恶,习与性成矣。苟无以节之,则纵恣而不知所止。敬德者所以作所。
“我不可不监于有夏,亦不可不监于有殷。我不敢知曰,有夏服天命,惟有历年。我不敢知曰,不其延,惟不敬厥德,乃早坠厥命。我不敢知曰,有殷受天命,惟有历年。我不敢知曰,不其延,惟不敬厥德,乃早坠厥命。
言夏、殷所受天命,历年长短,我皆不敢知也。我所敢知者,惟不敬厥德,乃早坠厥命也。
今王嗣受厥命,我亦惟兹二国命,嗣若功。王乃初服,呜呼!若生子,罔不在厥初生,自贻哲命。今天其命哲,命吉凶,命历年。
哲者,性也。吉凶者,事也。历年者,数也。性在我,事在物,数在时,君子修其在我者,不责命于天也。
知今我初服,宅新邑,肆惟王其疾敬德。王其德之用,祈天永命。
王其惟德之用以祈求永命,盖惟德能自贻哲命,获吉而有历年,永命谓有历年也。
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,亦敢殄戮用民,若有功,其惟王位在德元。
不敢慢小民而淫用非彝,亦当敢于殄戮有罪以民也。敢于殄戮,而刑足以服人心。若,顺也。
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,越王显。上下勤恤,其曰我受天命,丕若有夏历年,式勿替有殷历年。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。”
拜手稽首,曰:“予小臣敢以王之雠民百君子,越友民,保受王威命明德。王末有成命,王亦显。我非敢勤,惟恭奉币,用供王能祈天永命。”
奉币以供王毖祀上下,而祈永命。
此诰有不可知者,当阙之,而择其有可知者。
召公既相宅,周公往营成周,使来告卜,作《洛诰》。
周公拜手稽首曰:“朕复子明辟。
复,如“复逆”之“复”,成王命周公往营成周,周公得卜,复命于成王。谓成王为“子”者,亲之也。谓成王为“明辟”者,尊之也。先儒谓成王幼,周公代王为辟,至是乃反政于成王,故曰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