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书(4/4)
为,人之罪,有被之五刑为已重,加之以鞭扑为已轻。已轻则不足以惩,已重则吾有所不忍,于是又为之制五流之法,以宥五刑之轻者。此则先王之仁,以鞭扑、五刑为未足以尽出入之差故也。尧窜三苗于三危。鞭作官刑,扑作教刑,金作赎刑。眚灾肆赦,怙终贼刑。“钦哉,钦哉,惟刑之恤哉!”流共工于幽州,放驩兜于崇山,窜三苗于三危,殛鲧于羽山,四罪而天下咸服。
二十有八载,帝乃殂落。
魂气归于天,故谓之殂;体魄降于地,故谓之落。
百姓如丧考妣,三载,四海遏密八音。
圣人之政,其施不能无厚薄,则其报施之义,亦不能无厚薄也。